台灣的法律有病
像是感情本來就是兩情相悅的事
法律限制感情是怎樣ㄌ
成年跟未成年差別在哪?
有錢沒錢跟上一輩無關嗎
童養媳不是法律卻要遵守
那每天新聞上演不倫戀是事實?
或只是媒體為了交搞?
還是學校沒教好性教育跟人倫道德
大家都知道的教育部長的事
當權者為了世襲高官
非把教育大搞特搞爛掉
不立法制止這些狗官
貪污的貪污
領錢定罪得永遠是法官大人
這些錢來自那些基層百姓
為了生活無怨言的做
下了班還要擔心交通問題
回到家連個電視也被鎖碼
睡不著是因為外面有人發酒瘋
不然就是飆車&青少年ㄉ喧嘩
我覺得台灣的生活品質提升了
享受的永遠是"貴族"
這跟貪污有何差異ㄇ
苦了那群默默無名
沒多餘的時間跟精神享受的勞工朋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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